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本报北京4月1日电 (记者汪文正)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生长,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宣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通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先容,中国连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支持力度,2013年在此前仅对小规模纳税人中个体工商户适用起征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适用局限,对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免征增值税;2014年、2019年和2021年,连系经济生长水平和社会生长需要,先后将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3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至今年3月尾,实行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

【财经政能量】及时雨!多地密集出台政策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近来,地方版助企纾困政策密集发布。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深圳市、杭州市等在内的多地均出台相关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专家分析称,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上下始终密切关注着市场主体的生存与发展。各地

  据先容,现在天下共有小规模纳税人跨越6000万户,此次新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后,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措施,险些笼罩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此前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跨越起征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也可以享受免税。税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政策解读,辅助纳税人准确明白政策内在、明晰操作口径,并连续优化办税流程、提升服务质效,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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