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4月8日消息,4月8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县域监管支局统一挂牌,标志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系统“四级垂管”架构正式建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稳妥有序做好县域机构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树立系统观念,科学统筹谋划,蹄疾步稳、有力有序推动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县域监管支局挂牌成立,将为构建完备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支局负责人在当天挂牌仪式上一致表示,结合新时代金融监管职责使命,聚焦强化“五大监管”发挥好监管“坚强前哨”作用,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特别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深入开展“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工程,勇当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金融监管“铁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持续推进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5月18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京正式挂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以及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
2023年7月20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1家省级监管局和5家计划单列市监管局、306家地市监管分局统一挂牌,标志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3年11月10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三定”方案,总局机关行政编制9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14名(含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各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
2024年1月30日,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4年工作会议,将机构改革作为任务之一:平稳有序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加快推动省市“三定”落地,稳步推进县域机构改革,同步建机制、强保障、提效能。
在健全金融监管体制方面,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金融监管体系改革之后,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峰”监管正在形成,有助于减少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提升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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